2001年3月1日凌晨,一位渾身是血、已處深度昏迷的中年婦女被緊急送往上海市某中心醫院。經醫生檢查,她胸部有4處刀傷,其中一個傷口距離心包只有一厘米左右。
護送她到醫院的是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,男的叫曉京,17歲;女的叫小雨,18歲。小雨自稱是傷者的女兒,說曉京是她的男朋友。 她是如何受傷的?兇手是誰?因刀傷屬非正常傷,醫院按規定報了警。區公安分局刑警迅速趕到醫院。見到刑警,小雨告訴他,傷者是她的母親,她就是兇手。 為了查明真相,刑警將兩個年輕人帶回了警署。經訊問,警方了解到,這起兇殺案是他們兩人共同進行的,警方立即拘捕了這兩個年輕人。 事發當晚,小雨的父親老鄭正在單位值班,對家里發生的一切渾然不知。當警方給他打電話告知這一切時,他如雷轟頂。他跌跌撞撞地趕到醫院,看到了像血人一樣的妻子。 老鄭怎么也不敢相信刺殺妻子的兇手會是自己的親生女兒小雨,他悲痛欲絕地問在場的人:"到底為什么?她為什么要這樣做?她母親愛她、關心她,有好的東西都給她吃,每天都保證她一個蘋果,昨天中午,她媽還跑著出去給她買兩個肉包子讓她吃了上班,她為什么要這樣做?" 而小雨用來刺殺母親的兇器,正是母親每天給她削蘋果用的那把水果刀。 在拘留所,小雨這樣陳述自己的犯罪原因和動機:"在家里,我沒有做人的感覺,像一只小貓、一只小狗被關在家里,一天給三頓飯而已……在他們眼里,我就是事事要依從他們,事事都需要他們安排,沒有他們的安排我就一無是處……的確你們是生了我,養了我,但是我并不因為這個就一定要處處服從你們,就好像一生一世欠著你們,我應該有我自己的生活,我不能為了你們把我的一切都葬送掉。我越來越感覺到他們的存在對我來說是一種障礙,不除掉障礙,我永遠沒有自由,永遠不能有自己的生活……" 為了弄清小雨刺殺母親的真實動機,法官特地帶小雨找心理專家進行心理咨詢,在心理專家的引導下,小雨漸漸地打開了心扉,談出了多年壓抑在心頭的苦惱。一個家庭的悲歡往事,就在她斷斷續續的敘述中一點點浮現出來。 我的父親是上海人,1968年初中畢業后去內蒙古插隊,年過三十才與當地一位高中畢業的姑娘結婚,1982年生下了我。16歲就離開了上海的爸爸,在內蒙古一呆就是30年,直到1998年才攜妻女遷回上海。 老夫妻倆都是歷經生活磨難的人,他們希望自己的獨生女兒比自己幸福,希望我將來過得比他們好。他們每年都要給我拍許多照片,將幸福的時光一點點地珍藏起來。他們自己省吃儉用,生活上卻從不讓我受一點點的委屈,我要什么,只要提得合理,他們寧愿自己勒緊腰帶也要給我買回來。 每天早晨,母親總是將早飯和牛奶都給我準備好了才趕去上班,每天下班回來總是親自給我削好蘋果,一直要看到我吃下去才放心。后來我也上班了,母親又擔心路上不安全,每天堅持接送我上下班。 她對我物質上可以說是無微不至,幾乎什么事情都是她安排好的,我根本沒有操心的必要。 我不能說她不愛我,可是她的愛讓我心里發慌。我不愿做一個永遠被她看守的,沒有自我、沒有自由的囚徒。在他們身邊我從小就感到非常的壓抑,母親不喜歡我交朋友,連孩子之間的正常交往也是不允許的,不只是男孩子,女孩子也不行,她更喜歡我呆在家里。從小到大,我幾乎沒有朋友。 有一次,父母一起外出辦事,說要很長時間才能回來。我心里暗暗地高興。等他們一走,我就給幾個同學去電話,約她們來家里玩。這是我第一次邀請同學到家里來玩,我興奮極了,將玩具,還有小人書都抱出來與大家分享。沒料到,我們說說笑笑正玩得高興時,母親突然回來了,她鐵青著臉站在門口,用冷冷的眼光掃視著我們,然后指著我的同學兇巴巴地吼道:"你們統統都給我滾出去。" 同學一個個嚇得屁滾尿流,一溜煙地都跑了。我感到自己很沒面子,我感到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傷害。 他們走后,母親大聲地斥罵我,并嚴厲地警告我,以后不準再將同學往家里帶,并要我作出保證。罵過了訓過了后,她又告訴我說:"你現在還小,不知道社會有多復雜,社會上的人不可能像你父母一樣所有的事都是為你好,離別人遠遠的,就不會上當受騙,就不會受傷害。" 第二天,被母親轟出家門的同學見了我說:"你母親好厲害好可怕。"同學的話讓我無地自容,我第一次為母親羞愧。 發生了這件事后,母親對我很不放心,她開始親自接送我上學,她不允許我跟同學交往,每天放學鈴一響,她就帶我回家;氐郊,我不能出去玩,只能看書學習。如果他們要外出只有我一個人在家時,她就會用一把鐵鎖將我鎖在家里。我只好趴在窗前看在外面玩耍的小朋友,看他們溜旱冰,玩游戲,追逐嬉鬧。 有時,我實在憋不住想出去走走,母親堅決不讓我出去,似乎我一出去就會被人擄走似的。如果我說想出去買點東西,她會說,需要什么我給你買回來。除了上學,我幾乎一步也不能離開家。 這樣的日子就像坐牢一樣難受,我沒有朋友,沒有一個可以說說心里話的人,有的只是孤獨與寂寞。 而母親卻認為她這樣做全是為我好,她說她是擔心我沒有識別能力誤入歧途毀了一輩子的幸福。 有一天,我實在忍無可忍,我對母親說:"你這樣把我關在家里,哪怕把大門鎖起來,但是如果我要改變或者我要學壞的話,你這把鎖又有什么用?"我是想告訴她,將我囚禁起來、看管起來,并不是一個好辦法,那么多孩子都在外面自由自在地玩耍,也不見得都學壞了?墒悄赣H聽了勃然大怒,她認為我是想氣她,是想和她對著干,她暴跳如雷地辱罵我,指責我。我的自尊在她的辱罵聲中轟然倒塌。從那以后,我總是心情抑郁,感到非常沮喪,我曾幾次試圖以自殺來擺脫這一切。 在家里,性格內向的母親是一家人的主心骨,她對我的學習抓得很緊,她要求我每一次都要考得最好,常常,我會因為只考了第二、第三名而受到母親的責罵。這使我覺得,即使我做得再好,也很難使母親滿意。從小到大,她從沒夸獎過我,連一個贊賞的眼神也沒有過。漸漸地,我對她產生了畏懼心理,心里對她怕得要命,從小就是這樣,我不敢對她說話,更別說頂嘴了。在她面前,我只有聽話,只有服從。 第一次產生自殺的念頭,是上小學三年級。那時,我在班上算是成績好的學生,但也不是每一次都能拿到第一名。那次是期末考試,我只考了第三名,擔心回家受罰,我不敢將成績單拿回家。在學校挨了半天,也沒想出個逃脫懲罰的好辦法。最后我只好將成績改了,將第三名改成了第一名。 可是,拿著被涂改的成績單走在回家的路上,我心里充滿了恐懼,離家越近,我心里越害怕,我擔心被母親察覺了,那樣我將會受到更大、更重的懲罰。思前想后,我覺得似乎已沒路可走了,于是我一頭扎進了路邊的一個水塘。 沒想到水塘的水不深,我沒有淹死,嗆了幾口水后,我渾身濕漉漉地爬上了岸。衣服濕了,我不敢回家,我一邊坐在水塘邊等著衣服晾干,一邊哭著,我不知道回去以后等待我的會是什么。 等衣服干了回到家,已經很晚了,母親追問我干什么去了,我沒敢說出實情。僥幸的是,母親沒有察覺到我涂改了成績單,也許是看我考了第一名吧,她竟沒再追問下去。 對母親,我時常會有一種陌生的感覺,我好像面對的只是一個長輩,一個我所要尊重的人,但并不是我可以傾訴、可以依賴的親人。我很羨慕那些能趴在母親懷里撒嬌的孩子,很羨慕那些摟著母親的脖子嘰嘰喳喳地說個不停的孩子。我真的不知道她到底愛不愛我,我很迷惑,說她不愛我,可她為我付出了那么多,生活上的事,她對我照顧得無微不至?墒且f她愛我,她對我的態度總是冷冷淡淡的,對我的要求近乎苛刻,她從不跟我聊天,從不問我在想什么,也從不問我想做什么。在她面前,我經常很自卑,覺得自己好像真的一無是處。 父親是個性格較外向的人,小的時候,我更愿意跟他親近。那時候,父親把我視為他最大的驕傲,他喜歡將我帶到單位同事或親友面前炫耀,而我,喜歡這種被人重視,被人肯定的感覺。但是隨著年齡的增長,我對父親越來越失望,我發現他真的很無能,他對我母親言聽計從,我跟他說的一些話,他都會告訴我母親,因此弄出許多是非。漸漸地,我對他也徹底關閉了心靈,很少跟他講心里話了。 我在家里更加沉默寡言,讀書、寫作成了我最大的愛好。我看的書五花八門,什么書都看,文學、歷史、軍事、科學什么的,全都看。書打開了我的眼界,可以這樣說,我的知識面和知識結構超過了許多同齡人?墒歉改竻s看不到我的成長,在他們眼里,我仍然是一個什么都不懂,事事須聽他們,事事都需要他們安排的低能兒?墒窃趦刃纳钐帲移鋵嵲缫寻迅改覆仍诹四_底下,我認為自己的思想,還有知識和能力已遠遠超過了他們。 這種內心的不平我無處訴說,而真實的我又不被父母了解和認識,我越來越感到壓抑,心理上也越來越不平衡。這種精神狀態嚴重地影響了我的學習,我的學習成績一落千丈,初中畢業時,我沒能考上高中。那時,我們全家從內蒙古遷到上?煲荒炅。 雖然父母為我沒能考上高中痛心疾首,傷心不已,但是已成舟,他們也只好接受這個事實。 1999年9月,我在一家酒店謀到了一份工作。在那里,我認識了曉京。曉京比我小一歲,初中畢業后沒能考上高中,也到酒店打工,我們剛好分在一起工作。在接觸中我發現,他很善良、很單純、也很坦誠,有許多現在很多男孩子沒有的優點,我不知不覺地對他打開了心扉,我向他傾訴了自己的全部苦惱,講述了自己內心和父母親的緊張關系。曉京非常同情我,他的同情撫慰了我,使我的心理得到了滿足。其實我需要的更多是心理上的、感情上的,可是父母沒給我,但曉京給我了。 我和曉京的感情迅速升溫,很快就到了難舍難分的地步?墒俏业母改笇Υ藚s一無所知。 雖然我已經18歲了,已經工作了,可是父母仍對我不放心,在他們的眼里我好像還是一個十三四歲的、單純的孩子。凡是我上下班,他們總要親自接送。為了防止我亂花錢,他們規定我每月的工資全部上繳。我感覺到,只要他們在,我永遠不會有自由,永遠不會有自己的生活。 小雨被拘捕后,在監獄里寫下了《我的認識書》。在"認識書"里,她把父母比作種花人,把自己比作一粒種子,每當種子要沖破阻力萌芽生長的時候,種花人總是說,你不要出來,外面的世界太殘酷。 可是她的父母卻沒意識到,他們費盡心機萬般呵護的種子已不能忍受種花人的束縛,她開始思考如何擺脫束縛和障礙,一場毀滅性的災難即將降臨到他們頭上。 2001年1月,曉京因為小雨的事和同事動手打架被酒店辭退,曉京剛走,小雨也立即辭職不干了。小雨不敢將這一切告訴父母,她擔心父母知道了她和曉京的關系會阻攔她,會失去行動自由,所以她每天仍不動聲色地照常"上班"。但是要使父母不產生懷疑,她必須每月按時把600元工資交給家里。在曉京的幫助下,第一個月的錢總算湊齊了。眼看著交2月份工資的日子一天天逼近,小雨再也籌不到錢了,她一籌莫展。 一籌莫展的小雨認為,自己被逼到這種地步,全是母親的錯。長期積壓在心里的怨恨使她決定除掉母親,徹底從她的管制中解脫出來。 2001年3月1日凌晨,小雨與曉京按約定在一家娛樂城碰了頭,兩人商量好后,已經是凌晨一點多了,小雨知道父親在單位上夜班,家里只有母親一人。他們偷偷摸進了家門,母親正熟睡著,小雨拿起枕頭死死捂住了母親的臉,驚醒過來的母親掙扎著和他們扭打在一起,混亂中,母親被連刺數刀。母親受傷后,拼命掙扎,并不斷向女兒求救,她上氣不接下氣地說:"求求你,我真不行了,你們把我送醫院吧,我不知道你為什么要這樣做,有什么說不開的呢……小雨,你沒有良心。" 聽到后面這句話,小雨呆住了,過了片刻,她說:"這些都是你逼出來的。"說著就哭了。小雨和曉京將母親送到了醫院。 母親在醫院昏迷了兩天兩夜才醒過來,醒來后她對丈夫說的第一句話是:"快點快點,去看看女兒,她現在怎么樣了?" 2001年6月,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對小雨和曉京提起公訴。得知這個消息,母親的反應再次讓人震驚,她寧愿相信女兒的所作所為只是一時的沖動,她不愿意女兒在監獄里度過最寶貴的青春時光,為了減輕對女兒的處罰,她決定為女兒聘請律師。 2001年7月15日,區人民法院少年庭開庭審理了本案。小雨的律師在庭上為她作了辯護。法庭認為,小雨和曉京在實施犯罪過程中,主動將母親送到醫院搶救屬于犯罪終止,在案發后主動向公安機關交代了罪行,屬于自首情節,另外考慮到曉京在實施犯罪時未滿18歲,而被害人即小雨的母親一再要求寬大的請求,所以法庭依據《刑法》有關條款,以故意殺人罪分別判處小雨四年六個月、曉京三年的刑期。 在法庭上,小雨與母親見面了,這是出事后,母女倆第一次見面。母親哭著問:"媽媽希望你有出息,處處為你想,我想不出你為什么一念之差會做出這么嚴重后果的事?" 開始,小雨只是流淚,后來她說:"我真的很后悔,真的覺得很對不起你,我欠你的實在太多了。" 小雨并沒有正面回答她為什么要刺殺母親,也許她真的感到內疚和后悔,她不忍心再指責傷心的母親,不愿在法庭上再控訴已經傷痕累累的母親。 無論小雨有什么樣的理由,殺人總是違法的,更何況殺的是自己的親生母親。但是,僅有道德上的譴責和法律上的懲罰是遠遠不夠的,對發生悲劇的原因的追問和思考,也許更具有社會意義。 毋庸諱言,即使在今天,仍有許多孩子生活在中國式的"溫情專制"里,仍有許多孩子被"愛心虐殺"。當專制披上了溫情的外衣,孩子的感情即使被傷害了千百次,大人們也會視而不見,而孩子的反抗更成了大逆不道。當愛心成了一種虐殺,即使孩子發出了呼救聲,大人們也會睜只眼閉只眼,充耳不聞。因為,對中國式的"溫情專制"和"愛心虐殺",歷來不乏唱贊歌的人,他們認為,只要本意是為孩子好,那么無論是怎樣的管制和懲罰都是順理成章的,都是可以理解、可以容忍的。 正是這種冷漠和慫恿,一個又一個本不該發生的悲劇發生了。 |